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秦涛、宋伟
副组长: 杨兴业
成 员: 冯刚、彭庆红、石新明、王杨、安静、李萌、李勇威、潘建红、李芳、张满银、赵静、李艳艳、郇建立、王霁霞、郭德侠
二、基本分数要求及成绩计算办法
1.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考核(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百分制)及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均不低于60分。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三、拟招生人数
本批次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25人(其中思政专项计划4人、西部高校支援计划1人、少民骨干计划1人)。
本批次拟招生人数不含已录取的直博生和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等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后续招生计划如有调整,学院另行公布。
四、录取及调剂原则
1.入学考核成绩达到我院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属性,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数以及学科建设需要,按报考导师依据复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学校下达的思政专项招生计划数,本专业内复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根据教思政厅函[2025]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我院计划拟录取思政专项计划考生4名,其中专职辅导员不少于3名,本校生源不超过1名;
(3)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根据学校下达的少民骨干计划数,优先录取民族为少数民族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
(4)报考西部高校支援计划的考生,根据学校下达的西部高校支援计划数,按照复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不破格录取,不跨一级学科、跨培养单位调剂;
(6)拟录取考生中如有放弃录取资格的,则按照录取原则补录。
2.复试考核成绩达到我院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属性,调剂原则如下:
(1)普通计划:导师名下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选择调剂录取其他导师名下其他合格生源。调剂需征得考生、报考导师及拟调剂导师三方同意且遵循原报考导师名下复试考核总成绩排名;
(2)思政专项计划:以思政专项计划录取原则拟录取的考生,学院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可在征得考生、报考导师及拟调剂导师三方同意下进行调剂。
五、监督及咨询
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畅通申诉渠道,我院党委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实名举报。
对录取工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监督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或调查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或举报需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孟老师 010-62334635
监督举报邮箱: mksoffice@163.com
高校辅导员专项拟录取名单将于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备案审核通过后另行公示。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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