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学生评奖评优办法》(校发〔2019〕78号)《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17】56号)《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0】29号,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工作小组,专门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评审领导工作小组组成员
组 长:彭庆红
副组长:段晓芳 刘丽敏 杨兴业 宋 伟
组 员:鲁春霞 潘建红 张红霞 马晓燕 赵 静
夏 欢 孙晓丹 王建霞 王 慧 冯雨静
二、奖学金的名额分配与评选范围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和名额: 20000元/人,1人。
评审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7〕60号)要求的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在校二年级(含)以上的硕士研究生(2019级),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培养层次内只能获得一次,同一导师名下研究生同一年度内获奖人数不超过两人。
2. 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和名额: 30000元/人,1人。
评审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7〕60号)要求的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在校二年级(含)以上博士研究生(19、18、17、16、15级),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培养层次内只能获得一次。同一导师名下研究生同一年度内获奖人数不超过两人。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术诚信,在同学间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
2.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论文进展顺利,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硕士研究生须荣获2019-2020学年硕士生学业一等奖学金。
3.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班级活动、学院活动等,表现优异,同学关系融洽。
四、评审程序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照“个人申请、综合评定、学院公示”组织评审;
2.学院组织评审工作,成员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硕士生、博士生代表组成,评委数不低于7人;
3.申报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并给予相关责任人记过及以上处分;
4.研究生须经过导师同意,方可申请;
5.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6.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具有申请资格。
五、评审依据
最终成绩由各专业归一后的学业加权平均成绩GPA(70%)【详细计算公式见后】、评审成绩、申报材料附加分三部分组成,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以及导师对研究生的考核意见进行综合评定。
计算方法如下:学业加权平均成绩(70%)+评审成绩(30分)+论文和获奖附加分=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确定人选。
各部分成绩计算公式及方法如下:
2.评审成绩计算公式(以学院评委平均成绩核定):
答辩成绩(25分)+日常表现附加分(最高上限为5分)(日常记录分数*5%)=最终评审成绩
3. 学术论文加分:
以北京科技大学署名且为第一作者发表在CSSCI期刊的学术论文一篇计3分;中文核心期刊一篇计1.5分;普通期刊一篇计0.8分;增刊一篇计0.3分;论文收入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论文集(教材)的一篇计0.8分,收入地方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一篇计0.3分。
4. 学术获奖:
第一获奖人 | 第二获奖人 | 第三获奖人 | ||
国家级 | 6 | 3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6 | 3 | 2 |
二等奖 | 3 | 2 | 1 | |
三等奖 | 2 | 1 | 0.8 | |
校级 | 一等奖 | 0.8 | 0.5 | 0.3 |
二等奖 | 0.5 | 0.3 | 0.2 | |
三等奖 | 0.3 | 0.2 | 0.1 | |
院级 | 一等奖 | 0.3 | 0.2 | 0.1 |
二等奖 | 0.2 | 0.1 | 不计 | |
三等奖 | 0.1 | 不计 | 不计 |
说明:同一奖项获不同奖励只按最高获奖级别计算一次。
5. 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均为硕士或博士在读期间所获得成果,参评成果取得时间入学开始至2020年9月30日,若所提交材料非在读期间获得,所有材料视为无效。
(2)提交论文材料时:检索类论文必须提供检索号,无检索号视为一般性论文;期刊性论文必须提供期刊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否则不予认可。
(3)以北京科技大学署名导师为第一作者,但学生为第二、第三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实际贡献率赋分(以第一作者出具的证明以及“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的认定为准);
(4)以非北京科技大学署名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第三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实际贡献率赋分,但实际贡献率最高认定为50%(以第一作者出具的证明以及“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的认定为准)。
六、评审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2.学习成绩单;(仅盖章纸质版)
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科研成果统计表》及其证明材料(论文及期刊封面、证书、专著封面等);(电子版、盖章纸质版)
【注:对于期刊封面、证书等只有纸质原件材料的电子版指扫描件。期刊论文电子版需有全文,纸质版需有当期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
4.代表作说明:在所提交的所有成果中挑选不多于3篇(项)能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研究报告、科研成果等,包括对其理论价值、实际意义、本人对工作的贡献等内容做出客观评价; (电子版、盖章纸质版)
5.个人事迹材料、照片:要求学生结合自己的学习、科研、参加班级活动、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总结,也可就某个方面深入介绍,字数在1500~2000之间;字体和排版严格按照范文,但不可抄袭。总结材料请结合内容在文档中自行插入合适的图片(3张以上)。彩色生活照2M以上(2张)、2寸证件照(1张)。(仅电子版)
6.题为《我的学术理想》的科研心得,体裁不限、300字以内。
七、评选工作安排与进度
1.个人申报阶段:9月23日-9月24日上午12:00之前为申报阶段,逾期不申报视为不参与评审;所有纸质材料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人的电子版材料请按照序号表序,以本人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于9月24日前发送wanghui19950501@163.com.
2.评审阶段:9月25日-10月6日,由学院统一组织材料审核与公开答辩;
3.公示阶段:10月6日-10月11日,在学院网站及院楼公示栏公示。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奖学金评选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需满足学校和学院相关管理规范。最终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工作小组。
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9月22日
最新动态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0号院
邮编:100083
电话:010-62334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