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高校理论社团建设及青年马克思主义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求是学会正式会员、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生(含思政双学位)、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实践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社团学习指导教师、校院两级求是学会。
第二章 奖励种类、等级及奖励标准
第四条 个人奖项分为教师奖项和学生奖项,教师奖项为优秀指导教师(25人,每人奖励1000元);学生个人奖项设置、奖励等级及标准见下表(单位:元/人):
奖 项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优胜奖 |
时代凌宇求是理论奖学金 | 2000 | 1000 | 500 | |
时代凌宇演讲比赛奖金 | 1200 | 1000 | 800 | 500 |
时代凌宇朗诵比赛奖金 | 900 | 500 | 200 | 100 |
第五条 集体奖项分为优秀指导单位奖(3个,每个2000元)和优秀求是分会奖(5个,每个1000元)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申请个人奖励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
3.学生须为校院两级求是学会正式会员或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生(含思政双学位学生),在求是学会中表现优秀;
4.积极参与校院两级求是学会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与实践。
第七条 申请集体奖励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参评优秀求是分会须为在校求是学会备案的正式独立的分会,参评优秀指导单位的学院或培养单位须下设有在校求是学会备案的正式独立的分会组织,组织成员不得少于10人;
2. 学院求是分会组织制度健全,干部以身作则,领导有力,积极承担并开展各项求是学会活动,积极组织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与实践。
第八条 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第四章 评审机构及评审程序
第九条 学校组织成立专门的时代凌宇求是理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奖学金各奖项评选工作。
第十条 申请时代凌宇求是理论奖学金的个人及单位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北京科技大学时代凌宇求是理论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于2017年12月1日之前提交,详见附件。
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结合申请人综合表现组织专家评审会现场评审,评议产生各类奖项;比赛类奖项奖金由求是学会组织的各项赛事组委会组织专业评审现场评议并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 评审结果将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及求是学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区进行为期三天公示。
第十三条 各参评单位及获奖个人要针对获奖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事迹做好有关事迹宣传和交流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提交方式:纸质版交表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日11:30;交表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楼101(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至邮箱liumy@ustb.edu.cn;联系电话:62334635。
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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